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25年金汇镇地上非机动车充电设施改造工程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6-16
  • 索引号:UE49000002025070
  • 主题:城乡建设(含住房)
  • 文号:奉金府批〔2025〕27号
  • 体裁:批复
  • 印发时间:2025-06-16

 

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你单位于2025年6月11日上报的《关于2025年金汇镇地上非机动车充电设施改造工程的请示》已收悉。为落实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上海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建设导则(试行)》等文件精神,并根据奉贤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改造指导意见,我单位对辖区内小区进行了排摸、征询,今年计划对具有可实施性的金碧聚虹苑、中街小区等5个小区(13个点位)的地面非机动车充电设施进行改造。

经财务监理审核,项目建安费128.65万元,二类费9.86万元,合计资金138.51万元。所需资金由区房管局补贴50%,另外50%由镇政府自筹出资,项目由金汇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实施,望你单位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特此批复。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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