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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
发布时间:2021-12-17
索引号:UA0-0-000002021-002
主题:其他
文号:沪奉府办发〔2021〕20号
体裁:通知
印发时间:2021-12-17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沪奉府办发〔2021〕20号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对《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2021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部门 |
计划完成时间 |
实际完成时间 |
决策预公开 |
公众参与公告 |
决策审议情况 |
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
决策状态 |
1 |
区财政局 |
5月 |
已中止 |
无审议情况 |
已中止 |
||||
2 |
区体育局 |
5月 |
12月 |
|
已发文 |
||||
3 |
区生态环境局 |
6月 |
11月 |
已发文 |
|||||
4 |
区市场监管局 |
6月 |
9月 |
已发文 |
|||||
5 |
区发改委 |
12月 |
12月 |
已决策 |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察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区直属公司,部分在奉市属单位。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