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经济委员会2024年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3

       为贯彻中央与本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精神,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等规定,奉贤区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经委”)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5年以上连续执业经历,且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4.熟悉经济(商务)领域情况,工作能力强,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较丰富的法律服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协调能力与解决问题能力;

5.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服务内容

1.根据需要列席有关会议,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或法律论证;

3.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

4.参加重大项目谈判,协助起草、审查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法律文件;

5.参与行政复议、诉讼等案件的办理,一年内免费提供上海地区五件诉讼服务;

6.参与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7.参与非诉法律事务、信访矛盾化解,重大突出矛盾纠纷的调处,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

8.参与重大事项风险的分析与评估;

9.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

10.参与法制宣传培训;

1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

12.区经委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3日至1月9日

2.报名材料:请提交《奉贤区经委法律顾问报名表》,并附上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荣誉称号、法律实践经验证明,以及律所资质、情况介绍等相关证明材料。

3.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报名材料邮寄至: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江海路443号奉贤区经济委员会205室,办公室收。电话:57411748。

         四、审查与聘任   

1.区经委将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聘原则对应聘人员及律所进行综合评审,委领导班子会议讨论择优确定拟聘任人员。

2.对决定聘任的外聘法律顾问,区经委与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具体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

  

            奉贤区经济委员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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