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4

为贯彻中央精神,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等规定,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6-8

二、选聘条件

法学专家、律师担任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法学专家具有法学专业正高职称,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

4.律师在本市具有10年以上连续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优先条件

1.曾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长江学者”“全国优秀律师”“东方大律师”“上海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2.专业领域为行政法、经济法、政治经济学,熟悉网络经济、数字经济、国际贸易、国际投资、行政执法、规划建设、房地产、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以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者优先。

三、工作职责

(一)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点工作等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政府规章文件等起草、论证、审核,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相关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四)参与处理政府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

(五)参与起草、修改以政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或者提供法律意见;

(六)参与政府重大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办理;

(七)政府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选聘委员会

政府成立政府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委员会(以下简称“选聘委员会”),由镇法治办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选聘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15日起至120日止。

(二)报名方式

采用个人报名和单位推荐相结合方式。

1.个人报名

1)请在“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fengxian.gov.cn/stz/index.html)下载《上海市奉贤区四团镇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

2)请填写《报名表》,并由本人签名。同时,附上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报名表》以及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的PDF版。

3)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stzjhx@fengxian.gov.cn,邮件名称为姓名+单位。

2.单位推荐

1)由推荐单位负责填写《报名表》,并加盖公章。同时,附上被推荐人的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报名表》以及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的PDF版。

2)请在报名期限内将报名材料发送至stzjhx@fengxian.gov.cn,邮件名称为姓名+单位。

(三)资格审查与遴选

1.选聘工作小组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与初选,并按照差额原则确定候选名单,提交选聘委员会评审。

2.选聘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评定后,择优提出建议聘任人选,报政府批准。

(四)颁发聘书并签约

政府向外聘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并签署任合同。

政策及报名咨询电话:67530841

相关推荐

热门政策推荐

服务推荐

不喜欢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