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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监委青年干部成长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来源:奉贤区纪委监委】  【信息时间:2020-06-01 12:06:00    【我要打印】  【关闭】

区纪委监委青年干部成长积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为推动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客观评价干部综合素质和公益工作参与状况,结合本委实际,制定青年干部成长积分制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进一步激发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积极性,增强担当有为意识,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本领,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二、基本原则

实行积分制管理,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重在日常,注重实效、学践结合,量化考评、分类管理,民主公开、注重公论的原则,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学习、作风等综合情况,逐步实现工作实绩明晰化、干部评价公开化、考核管理合理化。

三、适用对象及分类管理

本办法适用本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科级及以下、40岁以下的青年干部。

四、积分项目

围绕制度执行、学习能力、综合素养、群团工作、其他事项等项目,建立“4+X”积分制。

1.制度执行:主要查看考勤、请销假、财务报销、保密等内部制度执行情况。

2.学习能力:主要查看在深化理论学习、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成效。

3.综合素养:主要查看在文稿撰写、廉政宣传、组织协调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和工作实绩。

4.群团工作:主要查看在履行党员团员义务、参加群团活动、投身机关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表现。

5.其他事项:主要查看在提高政治站位、服务大局能力及个人职业操守、社会形象等方面的表现。

五、积分程序

采取日常记实、每月积分、季度评定、年度汇总的方式,按个人自评、组织评定、登记备案等程序进行管理。

1.个人自评。每位干部于每月25日前结合自身工作进行自评打分,并附证明材料,自评情况由本人反馈至本委组织部。

2.组织评定。本委组织部根据部室职能分工,将积分项目分解至相关部室进行核定、汇总。

3.登记备案。本委组织部对青年干部的积分情况进行一对一个别反馈,若对本人的积分评定有异议的,可向本委组织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本委组织部将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对积分情况登记备案。

六、结果运用

积分制是评价青年干部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也是岗位调整、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之一。

本办法由本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2020年6月1日起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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