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05日

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现将经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初审通过,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户籍年限、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准入标准的申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奉贤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7日止

接待地点: 南桥镇南奉公路8841号

接待时间:周四至周六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举报电话:57417077

序号

申请家庭成员姓名

户籍所在地

1

朱建国、朱雨婷

奉贤区金汇镇百曲村419号

2

潘丽萍、何正芳、潘培雄、李美玉、潘何可儿

新建西路140弄1号102室

3

陆小京、曹平

星火农场海滨一村劳动服务部

4

韩秀芳

沿港河路478弄20号101室

5

薛雄斌、徐于申

三长村路801号

6

刘波、刘逸宸、刘馨雅、贾安娜

南桥镇解放新村82号501室

7

熊韡、熊伊一

北虹路168号

8

管芝芳、季宗潮

燎原农场燎原一村路12号106室

9

屠培江

南桥镇解放新村60号

10

张亚立

南桥镇解放新村60号

11

程启美、魏开梅

鸿宝一村路91弄234号102室

12

蒋慧

西渡鸿宝一村402号201室

13

张景

鸿宝一村92幢258号6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