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3月23日)
发布时间:2025-03-20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现将经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初审通过,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户籍年限、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准入标准的申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奉贤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3月23日止
接待地点:奉贤区南桥镇南奉公路8841号 举报电话:57417077
序号 |
申请家庭成员姓名 |
户籍所在地 |
1 |
吴春安 |
上海市奉贤区苍工路158弄87号201室 |
2 |
卜庭明 |
上海市奉贤区苍工路99号 |
3 |
郭明华 |
南百小区18号202室 |
4 |
吴康弟 |
奉城镇城东村727号 |
5 |
安飞艳 |
解放新村60号 |
6 |
许仁厚 |
奉城镇东街52弄45号 |
7 |
陈耀明 |
奉贤区兰博路3151弄7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