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2025年5月31日至2025年6月2日)
发布时间:2025-05-30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现将经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初审通过,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户籍年限、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准入标准的申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奉贤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5年05月31日至2025年06月2日止
接待地点:奉贤区南桥镇南奉公路8841号 举报电话:57417077
序号 |
申请家庭成员姓名 |
户籍所在地 |
1 |
夏勇祥 |
奉贤区四团镇天鹏街54弄32号 |
2 |
张卫国 |
五四农场三村路25号106室 |
3 |
吴昊旻、吴建忠 |
解放新村60号 |
4 |
陈继红 |
人民中路41弄29号201室 |
5 |
梅华 |
巨龙台湾城24号3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