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4日)
发布时间:2025-12-11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工作,现将经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初审通过,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户籍年限、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准入标准的申请家庭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单位:奉贤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4日止
接待地点:奉贤区南桥镇南奉公路8841号 举报电话:57417077
| 序号 |
申请家庭成员姓名 |
户籍所在地 |
| 1 |
黄伯林、沈勤仙 |
光辉村1***号 |
| 2 |
潘黎平 |
泰青公路2**号 |
| 3 |
鲁文明 |
北虹路1**号 |
| 4 |
胡丹 |
南桥镇贝港工业楼1*号5**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