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生活垃圾清运、中转、处置 作业、可回收主体企业服务质量评议工作评议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1-18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清运、中转、处置作业服务质量评议办法》(沪绿容办【2020】17号)及《上海市可回收物主体企业服务质量评议办法》(沪绿容办【2022】237号)要求,海湾旅游区按照办法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垃圾清运、中转、处置作业、可回收主体企业服务质量评议工作,现将评议结果公示如下:
上海贤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结果为优。
上海国隆废品收购站结果为优。
现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如对评议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相关问题。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57120546
联系邮箱:357281511@qq.com
海湾旅游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