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湾旅游区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0

海湾旅游区外聘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为贯彻中央与本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精神,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等规定海湾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外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海湾旅游区计划选聘一名外聘法律顾问。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3.在行政法、经济法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4.执业律师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行政法、经济法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以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熟悉党内法规、网络经济、数字经济、贸易投资、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等领域法律法规,拥有处理相关领域法律事务的能力和经验;熟悉海湾旅游区情况、民情、社情,工作能力强,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较丰富的法律服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协调能力与解决问题能力;

    三、工作职责

    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和合同审核;

  2.为重大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或法律论证;

  3.参与制度文件的起草、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

    4.参与海湾旅游区诉讼案件、疑难信访案件的讨论研究;

    5.根据海湾旅游区委托,代理海湾旅游区参与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6.参与处理涉及海湾旅游区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7.参与非诉法律事务、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

    8.参与重大事项风险的分析与评估;

    9.参与起草、修改标的较大或者涉及建设工作、知识产权、信息技术开发建设、涉外等专业性较强的合同,或者提供专业且具有参考价值的书面法律意见,参与起草有关合同示范文本;

    10.参与重大合作项目洽谈、重大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办理;

    11.根据要求列席主任办公会议,或者参加有关专题会议,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2.海湾旅游区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选聘组织

    本次选聘成立选聘委员会,下设选聘工作小组。选聘委员会由海湾旅游区党政办、海湾旅游区党群办、海湾旅游区纪委、海湾旅游区司法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整体负责选聘工作。选聘工作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落实选聘工作。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85日至89

   (二)报名方式

    个人报名与单位推荐相结合。

    1.个人报名

   1)下载填写《海湾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报名表》,并附上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2)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报名材料寄送至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湾旅游区海佳路18号101室

   (三)审查初选

    选聘工作小组对照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1:1.5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评审

    选聘工作小组组织候选人进行面试,选聘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面试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按照选聘人数确定拟聘任初步人选。

   (五)审批公示

    选聘工作小组将拟聘任初步人选报海湾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审批,经海湾旅游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确定拟聘任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六)签约聘任

    对决定聘任的人员,海湾旅游区管理委员会与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聘任人员具体工作职责以及相关权利义务,并颁发聘书。

    六、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21-57127168

本公告由上海市奉贤海湾旅游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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