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3为贯彻中央与本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精神,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等规定,区建设管理委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及服务期限
1、选聘人数:奉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拟聘任1名法律顾问。
2、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3、执业律师在本市具有5年以上连续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以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工作职责
1、根据需要列席相关会议,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为重大决策、行政行为等重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或法律论证;
3、参与政府合同、协议类法律文书、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含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4、参加重大项目谈判,协助起草、审查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法律文件;
5、参与行政复议、诉讼等案件的办理;
6、参与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7、参与非诉讼法律事务、信访矛盾化解,重大突出矛盾纠纷的调处,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
8、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
9、为区建设管理委对外法律事务出具律师函;
10、针对性开展法律知识专题培训;
1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
12、协助进行应收账款清理,及时行使债权,确认、催讨债务;
13、跟踪各类合同的履行,及时提示风险;
14、办理区建设管理委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选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3日起至2024年12月27日止。
2、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奉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报名表》(详见附件),同时,附上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报名材料寄送至上海市奉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城乡路333号1111办公室。报名材料请用信封包好,在信封上面写明姓名+单位+奉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报名。
3、审查评定:区建设管理委对照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定,择优选聘。
4、签约:区建设管理委与最后确定的律师事务所签署正式的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五、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021-67185825
附件:《奉贤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