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劳人仲(2023)办字第4479-4483号
发布时间:2023-12-01上海市奉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元之未(上海)空间设计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韩天然、王旻昊、乔全云、谢卓林、袁孝龙与你单位关于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一案(案号:奉劳人仲(2023)办字第4479-4483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八日上午9时在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沪杭公路2142号二楼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是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