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劳人仲(2024)办字第5341号
发布时间:2025-04-08上海市奉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泛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陈玲与你单位因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奉劳人仲(2024)办字第5341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被申请人上海泛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陈玲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90100元。
二、被申请人上海泛一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陈玲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的工资人民币16631.03元。
三、对申请人陈玲的其它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