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劳人仲(2025)办字第41号
发布时间:2025-04-07上海市奉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缘缀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于红岭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奉劳人仲(2025)办字第41号仲裁裁决书。缺席裁决内容如下:
被申请人上海缘缀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申请人于红岭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差额53098元。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