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劳人仲(2025)办字第139号

发布时间:2025-04-11

上海市奉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乾创玖运(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闫茹与你单位因确认劳动关系等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奉劳人仲(2025)办字第13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对申请人闫茹的请求事项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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