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劳人仲(2025)办字第309号
发布时间:2025-04-18上海市奉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值得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卢争气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奉劳人仲(2025)办字第309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确认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8日申请人卢争气与被申请人值得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值得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卢争气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8日工资人民币7000元;
三、对于申请人卢争气的其他请求本会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