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劳人仲(2025)办字第319号
发布时间:2025-05-09上海市奉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科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霍看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奉劳人仲(2025)办字第319号仲裁裁决书。缺席裁决如下:
一、确认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11月1日期间申请人霍看与被申请人上海科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上海科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申请人霍看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9月24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共计人民币16666.67元;
三、被申请人上海科伊美化妆品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申请人霍看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1月1日工资共计人民币8045.98元;
四、对申请人霍看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