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劳人仲(2025)办字第5110号

发布时间:2026-03-06

上海市奉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于晨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李智强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案号:奉劳人仲(2025)办字第5110号),因申请人李智强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经本会研究,作撤诉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奉劳人仲(2025)办字第5110号撤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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