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劳人仲(2026)办字第1264号

发布时间:2026-04-24

上海市奉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上海福仁居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1叶娜、2杨佳、3陆应斗、4杨茂胜、5黄玉虎、6朱恒驰、7高位团、8高峰、9韩明洋、10陈超、11韩军、12杨耀斌、13王登玉、14齐敏与你单位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等事宜的劳动争议一案(案号:奉劳人仲(2026)办字第1264号),因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应诉及开庭通知,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会定于二〇二六年六月九日上午9在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沪杭公路2142号二楼第一仲裁庭开庭审理,未按期参加仲裁活动,本会将依法缺席裁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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