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上海市奉贤区宇曙农副产品经营部)
发布时间:2025-02-28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4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上海市奉贤区宇曙农副产品经营部
(一)食品名称: 江门香肠(腌腊肉制品);规格型号:/;购进日期:2024/10/26;不合格项目:氯霉素。
(二)经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上海市奉贤区宇曙农副产品经营部经营的江门香肠(腌腊肉制品)经检测氯霉素超标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上海市奉贤区宇曙农副产品经营部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沪市监奉处〔2025〕262024019285号。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