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上海市奉贤区姚剑萍综合商店)
发布时间:2025-06-17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17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涉及我区1家食品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上海市奉贤区姚剑萍综合商店
(一)食品名称:田缘米酒;规格型号: 2.0L/瓶,2.0%vol;生产日期:2024/10/11;不合格项目:酒精度。
(二)经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上海市奉贤区姚剑萍综合商店经营酒精度超标的田缘米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的经营属于食品经营环节,对涉案食品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主动销毁库存食品,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责令上海市奉贤区姚剑萍综合商店改正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