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停用、注销处理公告 [2025]0630号
发布时间:2025-06-30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停用、注销处理公告
[2025]0630号
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第3.10条规定:“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的,登记机关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销相关特种设备”,现我局将对此类设备予以停用或者注销(清单见附件),如对下述列表中设备有异议的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问询或说明,逾期将作停用或者注销处理。上述特种设备如要投入使用,必须经检验合格,重新办理启用手续,使用单位变更的还需办理变更和使用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联系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联系电话:37563117
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58号310室
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