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为贯彻中央与本市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的精神,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等规定,区水务局决定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

2.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

3.执业律师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在行政法、环境保护法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以及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二)优先条件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专业领域为行政法、环境保护法,熟悉行政执法、生态环境、规划建设、城市管理等领域法律法规,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曾具有相应政府法制工作经历的,予以优先考虑。

三、工作职责

(一)根据需要列席有关会议,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为区水务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或法律论证;

(三)参与区水务局规范性文件备案相关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四)参与处理区水务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

(五)参与起草、修改以区水务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或者提供法律意见;

(六)参与区水务局重大疑难复杂法律事务的办理;

(七)区水务局指派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日起至4月8日止。

(二)报名方式

在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网站公告公示栏下载并填写《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https://www.fengxian.gov.cn/swj/index.html),并附上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在报名期限内将上述报名材料寄送至上海市奉贤区水务局,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8号B1栋4楼行政许可科,邮编:201499,信封注明“外聘法律顾问应聘”字样。

(三)资格审查与遴选

1.区水务局成立外聘法律顾问选聘组(以下简称“选聘组”),由局分管领导、行政许可科、水务稽查大队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选聘组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与初选,并按照差额原则确定候选名单。

2.选聘组按照公平公正、择优选聘原则,提出建议聘任人选,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

(四)颁发聘书并签约

区水务局向外聘法律顾问颁发聘书,并签署聘任合同。

六、其他事项

报名咨询电话:67188323

附件:奉贤区水务局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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