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第五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发布时间:2023-04-27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新《体育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本市竞技体育发展新体系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体育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奉贤区体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奉贤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 年)》等文件精神,充分展示全区人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现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成果,20234月至11月举行奉贤区第届运动会。                                                                                                                                                                                                                         

一、主办单位

奉贤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区体育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区残联、镇、街道、开发区、头桥集团在奉高校

三、竞赛日期

20234月至11

四、竞赛分组及项目

(一)青少年组(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

田径、足球、篮球、三人篮球、排球、手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射击、射箭、跆拳道、游泳、国际象棋、象棋、围棋、跳踢、健身操、广播操阳光伙伴、武术、冰壶22个项目。

(二)成年组(社区组、综合组)

田径、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射箭、游泳、象棋、拔河、广播操、太极拳、风筝、飞镖广场舞、健身操、电子竞技17个项目。

(三)大学生组

足球、篮球、羽毛球、啦啦操、射箭共5个项目

(四)老年组

乒乓球、游泳、象棋、自行车、门球5个竞赛项目,健步走、广场舞、腰鼓、扁鼓、太极拳、莲湘共6个健身展示项目。

残疾人(肢残组、聋人组、视、智

田径、乒乓球、飞镖、定向赛等4个项目。

公开组

信鸽、桥牌以及其他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五、参赛单位

(一)青少年组

本区各中、小学校、中职校为单位参加。

(二)成年组

1.社区组:街道、开发、头桥集团

2.综合组:各委、办、局、行、区属企业、在奉市属单位、驻部队、企业集团等具有独立组团条件的单位。

(三)大学生组

本区各高等院校

(四)老年组

各镇、街道、开发区、头桥集团

残疾人

镇、街道、开发区、头桥集团

六、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青少年组运动员在奉在籍在校学生。

(二)成年组运动员须年满十八周岁。

1.社区组须是本镇(街道、开发、头桥集团)户籍者,非本镇(街道、开发、头桥集团)户籍者须是辖区内居住,工作且于20221231日前在交纳社保的人员

2.综合组须是本区各委、办、局、行、区属企业、在奉市属单位、驻部队、企业集团等具有独立组团条件的单位人员

(三)大学生组运动员须具有在奉高校学籍。

(四)老年组运动员须为本区居民且符合年龄和健康要求者(女子年满50周岁、男子年满60周岁,最高年龄不超过70周岁)

(五)残疾人组运动员须是奉贤籍户口,并在区残联登记注册的残疾人必须代表户籍所在地参赛。

(六)公开组为本市学习、工作、生活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须监护人陪同)。

)其它规定

1.除公开组外,每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代表团)参赛

2. 在校大学生不得参加成年组比赛。

3. 凡按年龄划分组别的项目,运动员不得越组参赛。

4.未单独组团单位人员可代表户籍所在代表团参赛(驻奉部队除外)。

5.专业一线运动员、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特招运动员、俱乐部职业运动员、20201月1日后退役的专业运动员和在职专业教练员不得参加所从事专业项目的比赛。

6.运动员须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

7.报名需提供有效证件,各组别报名注册办法另定。

七、参加办法

(一)青少年组

1.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参赛,九年一贯制学校分设小学、初中两个代表队联合学校和多校区学校遵照各单项规程规定为准;

2.各参赛单位参赛项目不得少于8项,参赛人数不得少于单项规程规定的最低人数;

3.田径、阳光伙伴、广播操为必报项目;三大球(足球、篮球、排球)、三小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不得少于3项(其中大球不得少于1项);

4.体教结合学校和“一镇一队”依托学校的布局项目为本校必报项目。

(二)成年组

1.以代表团为参赛单位,广播操(第九套广播体操为必报项目

2.社区组须参加8项以上(含8项)方可组团参赛,风筝太极拳广场舞为社区组参赛项目

3.综合组须参加6项以上(含6项)方可组团参赛健身操为综合组参赛项目。

(三)大学生组

以在奉高校为参赛单位,须参加4项以上方可组团参赛。

老年组

由各镇老体协组织人员向区老体协项目委报名参赛。

(五)残疾人

1.以代表团为参赛单位,各运动队工作人员按该项目运动员2:1比例报名参加;

2.每个项目各单位参赛运动员限报3人;

3.每个运动员可报2个项目;

4.运动员按其户籍所在地报

(六)公开组

由各承办单位自行组织报名参加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出版的各项目竞赛规则和有关规定,个别项目将另订竞赛评分细则。

(二)各竞赛项目(小项)报名少于2个参赛单位、3人(队)均不安排比赛。

(三)具体竞赛办法详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九、录取名次和计分办法

(一)个人项目(含小团体)录取前八名,分别以13、11、10、9、8、7、6、5分计入团体总分,前三名计1金、1银、1铜。

(二)排球、手球健身操、广播操、阳光伙伴拔河、广场舞、啦啦操8个集体项目录取前八名,前八名分别以39、33、30、27、24、21、18、15分计入团体总分,前三名计3金、3银、3铜;不足8队的,前七名依次按26、22、20、18、16、14、12分计入团体总分,前三名计2金、2银、2铜。

(三)足球、篮球集体项目录取前八名,前八名依次按524440、36、32、28、24、20分计入团体总分,前三名计4金、4银、4铜;不足8队的,前七名依次按39、33、30、27、24、21、18分计入团体总分,前三名计3金、3银、3铜。

(四)广播操、健身操、阳光伙伴等集体项目超过32队的,录取前16队,以2队为一个名次按成绩排列计入前八。

(五)报名不足8队或不8人参赛项目则按减一录取的办法;单项比赛名次并列时,将下一个(或几个)名次空出;空出名次的名次分与获得名次分相加后的平均数,为并列名次者所得分。

(六)参赛单位无故弃权1大项,扣团体总分30分;无故弃赛1小项,扣团体总分10分。

(七)老年组各单项比赛只计名次,不计团体奖牌和团体总分。

十、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前三名颁发奖牌,前八名颁发证书。

(二)公布青少年组、成年组、残疾人大学生组奖牌排名和团体总分排名,并给予相应表彰。

(三)青少年运动员在本届运动会各项比赛中创区级纪录,按区竞赛相关文件给予奖励。

十一、报名办法

(一)各代表团设团长一人、副团长人、联络员人,工作人员若干人。

(二)第一次报名:于202355日截止,各代表团预报参加项目和人数;具体按各项目规程规定执行。

(三)第二次报名:于2023510日截止。报名表均一式二份(一份自存),加盖公章,于规定时间分组别寄交奉贤区第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竞赛部地址:奉贤区南桥镇古华路100号奉贤区体育中心北大门东面,区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东侧房间,邮编:201499,电话:57191595,邮箱:qyhjsb@qq.com逾期报名,作不参加论;报名表送达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和补充。

十二、申诉和纪律

(一)凡无故弃权、停赛罢赛、打架斗殴、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反体育道德和纪律者,从代表团总分中扣除10-50分,取消其比赛资格和成绩;对情节严重者,在全区通报批评。

(二)凡申诉者,应交保证金1000元,并以书面形式经代表团盖章后,提交有关项目竞委会处理,胜诉者退回保证金,败诉者不退还保证金。

(三)在比赛中若发生争议,可在24小时之内书面提出申诉,过时不受理。

十三、根据参赛综合情况评选出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等;根据各办赛单位赛事组织情况评选出优秀赛事奖(办法另订)。

十四、举行简朴、富有新意的开、闭幕式

十五、代表团团旗:各代表团自备团旗,规格定为3号旗,颜色自定。

十六、经  费:各代表团、各参赛单位自理;参赛人员伙食费、误工补贴费参照组委会下发的文件标准执行。

十七、各参赛单位应自行为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十八、本竞赛规程总则和各项目竞赛规程的解释、修改权属上海市奉贤区第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上海市奉贤区第届运动会组委会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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