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奉贤区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拟表彰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03根据《奉贤区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管理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版)》规定,为进一步弘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优良传统,鼓励双拥先进典型,2023年我区开展了新一轮双拥工作考核评比(考评周期为2019年7月—2023年6月),经申报推荐、严格评选,中共上海市奉贤区委、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拟表彰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人民政府等27个单位为奉贤区爱国拥军模范单位、武警上海市总队训练基地等8个单位为奉贤区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庄敏等79名同志为奉贤区爱国拥军模范个人、周萍等16名同志为奉贤区拥政爱民模范个人。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9日。对拟表彰名单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上海市奉贤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来信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菜场路1169号,邮政编码:201499;公示电话:021-37100195。
附件:奉贤区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拟表彰名单
上海市奉贤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