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米奇西点培训(上海)有限公司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3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
文号:奉罚公告[2024]004
欧米奇西点培训(上海)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 2024 年 3月 19 日对你公司作为 禁止吸烟场所所在单位未履行禁烟义务 进行立案调查,现对你公司作出 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的处罚决定。由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 奉第2120242526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至本机关监督所(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1288弄83号卓越世纪中心5号楼1510室 )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详见 https://www.fengxian.gov.cn/wjw/col2327/。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告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 57410263 。
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