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注销公告(202503)

发布时间:2025-04-29

  经调查核实,以下5家单位(具体见下附注销名单)持有的《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已届满,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申请延续,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第五十八条第(一)项和《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以下单位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如对本机关的注销决定有异议的,可与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审批部门联系,联系电话:67137613。

  特此公告。

  上海市奉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04-28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注销名单

单位名称

卫生许可证号

上海市奉贤区鑫雨理发店

(2017)奉字第20150002号

上海市奉贤区耘河宾馆

(2017)奉字第20020002号

上海市奉贤区缇颜镁美容店

(2021)奉字第20020002号

上海市奉贤区钰凤足部保健服务部

(2021)奉字第20190003号

上海市奉贤区铺邻美容店

(2021)奉字第201500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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