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奉贤区文化名人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5-02-11

为进一步加大文化名人培育、引进力度,优化文化人才发展环境,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发展,现将《奉贤区文化名人扶持资金申报指南》说明如下:

一、扶持范围

1.本指南所称文化名人,是为推动奉贤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具有较高造诣、业务精湛、影响突出的高层次和紧缺文化人才。

2.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扶持文化名人在奉贤区内设立企业或工作室并在奉贤以工作室名义举办各类展览展示、文化活动,对于区内文化名人或名人的作品获省级以上荣誉予以奖励。

二、扶持条件

1.对于举办展览展示、文化活动的给予企业或工作室单次不超过10万元扶持,展览展示、文化活动应在申报前完成(本次申报活动应在20241月1日后)或承诺在获得扶持后一年内完成,否则将追回扶持款。

2.对于获得符合条件的省级以上荣誉的,给予单次不超过5万元扶持。按照省级、国家级、国际级荣誉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和5万元奖励,如因同一事项获得多项荣誉,按照最高荣誉给予奖励,不予重复享受。同一奖项不可每年重复申报。(本次申报荣誉获得时间应在20241月1日后,以荣誉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三、申报评审程序

扶持资金申报评审工作上海市奉贤文化和旅游(以下简称“区文旅局”)通过相关信息平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

奉贤区内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业。

(二)申报材料

1.文化名人扶持资金申请表;

2.诚信承诺书

3.申报主体应提供企业或组织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文化名人的身份证明及简历;

5.学历、资质、知识产权、获奖荣誉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举办展览展示、文化活动,已完成的项目需提供结项报告(包括参与人次、覆盖面、影响力、市民满意度、宣传报道、获得荣誉等情况)以及活动原始凭证(资金发票复印件等)等图文资料,未完成的项目提供方案、预期成效等图文资料;

7.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本次申报不接受现场受理,由初审单位统一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区文旅局相关科室。

材料提交时间:公告日起至20253311600

(三)申报评审

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提供申请一式两份材料报推荐单位,推荐单位为申报主体注册地所在街镇、海湾旅游区;区文联归口管理的各协会推荐单位为区文联。

2.推荐单位对申报主体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等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

3.区文旅局统一受理扶持资金申请,负责程序性审查,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专家或调研组进行评估、评审,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当年资金总额,对拟扶持对象名单进行评估打分,出具评估、评审意见。对成效特别突出,有较大影响力和号召力,对全区公共文化发展具有一定引领导向作用的申请主体可给予重点扶持。

    4.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要时可进行实地考察了解。

四、财务管理与监督

各申报主体须填写《诚信承诺书》,保证所报数据真实可靠,申报项目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区文旅局将对申报主体诚信情况进行核实,申报主体违规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凡2年内有行政处罚记录或被列入市场监管部门经营异常企业名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消其年度资金申报资格,并将在媒体上披露失信行为信息。健全后追踪机制,对承诺在签订协议后一年内完成的项目,实施事后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有效。

五、咨询方式

    陈老师67186379 (文化产业类)

    老师57193738 (文化事业类)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申报指南”由上海市奉贤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件:1.奉贤文化名人扶持资金申报初审单位联系表

2.诚信承诺书

3.奉贤区文化名人扶持资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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