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奉府安批〔2015〕 9 号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上海海浪船舶设备有限公司“4.18”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上海市奉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你单位《上海海浪船舶设备有限公司“4.18”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收悉。经区政府领导研究,同意事故调查组对事故性质的认定、事故原因的分析和对事故发生单位、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以及提出的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请抓紧落实。
特此批复。
2015年4月30日
上海海浪船舶设备有限公司
“4.18”高处坠落死亡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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