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贤区2026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 体裁:通知
- 发布时间:2026-06-09
- 文号:沪奉府办发〔2026〕14号
各相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奉贤区2026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6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奉贤区2026年碳达峰碳中和及
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本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全面建设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为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打基础、筑根基。
2026年,本区单位生产总值碳排放量按照全市要求完成年度目标,并夯实目标分解和推进机制。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和总磷减排量完成全市下达目标。结合本区实际,现将2026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不断完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管理体系
坚持系统观念和全局思维,强化顶层设计与分层落实相结合,加快构建符合奉贤区情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管理架构。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科学衔接国家和本市“十五五”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要求,推进落实相关评价考核体系,开展碳排放预算管理。健全区级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协调机制,研究编制“双碳”领域工作实施规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主体。开展落实碳排放统计快报制度,提高碳排放数据采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提升碳足迹核算、验证等共性服务能力,为企业应对国际绿色贸易规则提供技术支撑。
二、持续推动节能降碳增效
扎实做好市对本区开展“十四五”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迎检和配合工作,全面梳理“十四五”期间节能降碳成效与不足,确保考核工作平稳有序。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源头把关,深入落实《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将碳排放评价深度嵌入项目审批流程。强化“两高”项目管控,推进“两高”项目联合评审,严格执行“两高”工业项目碳排放等量替代和智算中心项目能耗等量替代。强化重点单位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督促重点用能单位依法依规做好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编制与报送工作。建立区级节能监控单位名单,实施动态更新和分级管理,落实节能管理措施。
三、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处理好节能降碳和能源安全的关系,坚持先立后破、稳妥有序,持续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比。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重点用能企业等开展绿电交易,扩大绿电消费规模,降低企业间接碳排放。加快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充分挖掘本地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潜力,因地制宜推进分布式光伏等项目建设,全区光伏装机新增10万千瓦。推进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支持用户侧储能项目开发建设,通过源网荷储协同互动,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和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为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提供有力支撑。
四、深入推进工业通信业领域绿色低碳升级
聚焦新型储能、氢能等新兴领域,加快布局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集聚,培育绿色增长新动能。持续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诊断工作,全年推动5家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针对工业和通信业重点用能单位,深入挖掘节能降碳潜力,推动3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大力推动既有数据中心能效提升,对超过能效限定标准的数据中心依法开展能源审计,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深化清洁生产审核,全年推动强制清洁生产10家,自愿清洁生产3家。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力争新创“四绿”企业2家。持续推进高耗能落后设备淘汰,加快提升产业整体能效水平。
五、持续提升建筑绿色低碳水平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全面落实《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要求,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以上标准,其中,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其他由政府投资且单体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打造高品质绿色建筑标杆。加大建筑领域工业化、智能化转型力度,新建居住建筑和地上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其他建筑落实装配式建筑,提升建造效率和环保性能。有序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落实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0万平方米。引导公共机构参与绿电交易,提升公共机构绿电消费比例,推进公共机构参与虚拟电厂、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等。推进奉贤新城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加强超低能耗建筑全过程监管。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商场、绿色餐厅等创建工作,营造绿色低碳的建筑用能环境。
六、加速推动交通领域节能降碳
结合15号线南延伸工程,优化区内公交线网,促进轨交与公交两网融合,持续开展新城区域内慢行交通出行品质项目和提升工程,积极创建慢行精品区域。改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步道条件,年内推进实施5个拥堵点改善项目,缓解交通拥堵、提升通行效率。持续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城市公共领域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转型。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国四柴油货车道路限行,推进货车能源清洁化工作,鼓励营运货车更新为国六排放货车或新能源货车。督促港口及船只规范使用岸电设施,强化企业对靠港停泊船舶岸电使用的宣传督促,加大交通枢纽站场可再生能源利用,推动交通与能源融合发展,助力交通领域碳减排。
七、不断提升资源循环和综合利用能力
优化实施“两新”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项目,支持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优化政策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快递包装绿色转型等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改造提升,优化分类投放环境,推进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改造升级。扎实推进年度“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利用化、无害化”,深化“无废”理念,强化协同治理。推进建筑废弃混凝土资源化利用,拓展再生产品应用场景。持续推动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制度并加强监管,规范行业秩序。
八、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
以公园城市建设和生态系统质量提升为抓手,持续巩固和提升区域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全年新增各类公园6座,开工建设新城绿环北段,进一步优化城市生态空间布局。新建各类绿地50公顷、绿道10公里、立体绿化1万平方米,丰富城市立体绿化形态,增强碳汇功能和生态服务功能。持续推进造林工作,做好森林抚育和养护管理,提升森林碳汇储量。推进杭州湾-奉贤段美丽海湾建设,配合做好2025年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和奉贤滨海海洋生态修复项目验收管理,加强海域综合治理。巩固互花米草治理成效。持续推进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保护和恢复湿地植被,提升湿地碳汇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水平。
九、大力实施绿色低碳场景应用
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创建,在资源循环利用、减污降碳协同等方面形成可复制经验。贯彻落实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推动15个绿色低碳转型重点应用场景布局落地。推进海湾镇全域绿色低碳发展,结合海湾镇生态资源和区位特点,探索“生态+低碳+文旅”融合发展模式,打造绿色发展实践区。通过场景示范和典型引领,以点带面推动全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不断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显示度和获得感。
十、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全民参与
围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等重要节点,精心组织主题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提升公众对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持续开展绿色低碳出行月活动,倡导市民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骑行等低碳出行方式。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重点用能单位等参加2026年上海国际碳中和技术、产品和成果博览会,展示本区绿色低碳发展成果,对接先进技术和优质资源。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系列教育培训、《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宣贯活动。
十一、持续强化污染物减排工作
完成全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实施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严格控制新增排放量,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贯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要求,强化排污许可与环评、总量控制等制度的衔接。持续落实低效VOCs管理要求。开展建设项目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新增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运用市场化手段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持续推进国四柴油车淘汰,配合落实国四柴油货车限行政策。持续推进剩余燃油锅炉炉窑的清洁化改造,加快清洁能源替代。推进固体废物非法倾倒排查和近零填埋等工作。通过污染减排与碳减排协同联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十二、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加大节能减排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研究制定新一轮区产业绿色发展专项扶持实施办法,整合优化现有政策资源,提升资金使用绩效。加强政策协同和部门联动,推动能源、产业、环保、建筑、交通等各领域政策与节能减排目标有机衔接,形成目标一致、分工明确、合力攻坚的政策体系,为年度任务顺利推进和“十五五”目标如期实现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十三、深化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执法
实施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体系、设置能源管理岗位、能耗在线监测专项监察,强化节能管理基础能力。组织开展节能监察,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执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限额开展监督检查,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上报等工作。扩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数据采集范围,逐步覆盖更多重点用能单位和高耗能设备,提升数据分析和预警能力。
附表:1.2026年街镇(开发区、集团公司)可再生能源建设目标
2.2026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任务和分工表
附表1
2026年街镇(开发区、集团公司)
可再生能源建设目标
单 位 |
考核建设任务量(千瓦) |
全区任务指标 |
100000 |
南桥镇 |
7500 |
奉城镇 |
7500 |
青村镇 |
7500 |
四团镇 |
7500 |
金汇镇 |
7500 |
柘林镇 |
7500 |
庄行镇 |
7500 |
海湾镇 |
7500 |
西渡街道 |
6000 |
头桥街道 |
10000 |
工业开发公司 |
9000 |
杭州湾公司 |
6000 |
东方美谷公司 |
9000 |
备注:2026年度建设任务统计时间为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以项目并网发电时间为准。
附表2
2026年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减排重点工作任务和分工表
序号 |
重点任务 |
具体工作 |
时间进度 |
责任部门 |
|
|---|---|---|---|---|---|
一 |
不断完善碳达峰碳中和综合管理体系 |
1 |
全面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进落实“十五五”碳达峰碳中和评价考核体系,开展碳排放预算管理 |
年内完成 |
区发展改革委 |
2 |
落实碳排放统计快报制度 |
全年推进 |
区统计局 |
||
3 |
研究编制“双碳”领域工作实施规划 |
年内完成 |
区发展改革委 |
||
4 |
提升碳足迹核算、验证等共性服务能力 |
全年推进 |
区数据局 |
||
二 |
持续推动节能降碳增效 |
5 |
扎实做好市对本区开展“十四五”碳达峰碳中和及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迎检和配合工作 |
年内完成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建管委(交通委)、区生态环境局、区机管局、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办等 |
6 |
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源头把关,落实《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 |
年内完成 |
区发展改革委 |
||
7 |
强化“两高”项目管控,推进“两高”项目联合评审,严格执行“两高”工业项目碳排放等量替代和智算中心项目能耗等量替代 |
全年推进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生态环境局 |
||
8 |
落实重点用能单位开展2025年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编制及报送工作 |
年内完成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 |
||
9 |
强化重点单位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 |
全年推进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 |
||
10 |
建立区级节能监控单位名单,落实节能管理措施 |
全年推进 |
区发展改革委 |
||
三 |
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
11 |
持续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占比,鼓励企事业单位、重点用能企业等开展绿电交易 |
年内完成 |
区发展改革委 |
12 |
加快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推动本地风光等可再生能源多元发展,全区光伏装机新增10万千瓦 |
年内完成 |
区发展改革委 |
||
13 |
推进独立储能电站项目建设,支持用户侧储能项目开发建设 |
全年推进 |
区发展改革委 |
||
四 |
深入推进工业通信业领域绿色低碳升级 |
14 |
加快布局绿色产业发展,推动新型储能、氢能等产业高质量发展 |
全年推进 |
区经委、区投资促进办 |
15 |
持续推进节能诊断工作,推动5家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诊断 |
持续推进 |
区经委 |
||
16 |
持续推进工业和通信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潜力挖掘,推动3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 |
持续推进 |
区经委 |
||
17 |
大力推动既有数据中心能效提升,对超过相关标准的数据中心实施能源审计 |
全年推进 |
区经委 |
||
18 |
推动强制清洁生产10家,自愿清洁生产3家 |
年内完成 |
区生态环境局、区经委 |
||
19 |
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力争新创“四绿”企业2家 |
年内完成 |
区经委 |
||
20 |
持续推进高耗能落后设备淘汰 |
上半年完成 |
区经委 |
||
五 |
持续提升建筑绿色低碳水平 |
21 |
落实《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一星级以上标准,其中,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其他由政府投资且单体建筑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 |
年内完成 |
区建管委 |
22 |
加大建筑领域工业化、智能化转型力度,新建居住建筑和地上总建筑面积超过8000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其他建筑应落实装配式建筑 |
持续推进 |
区建管委 |
||
23 |
对照《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目录2.0版》,落实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0万平方米,强化装饰装修工程同步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强度和监督管理 |
年内完成 |
区建管委、区机管局 |
||
24 |
引导公共机构参与绿电交易,提升公共机构绿电消费比例,推进公共机构参与虚拟电厂、合同能源管理、能源费用托管等 |
持续推进 |
区机管局 |
||
25 |
推进奉贤新城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加强超低能耗建筑全过程监管 |
年内完成 |
区建管委 |
||
26 |
开展公共建筑、教育、卫生、旅游、商务等领域重点用能单位能效监管 |
持续推进 |
区机管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文化旅游局、区现代服务业办 |
||
27 |
推进酒店资源循环利用,持续推进旅游饭店不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工作。推进星级旅游饭店更新照明、空调、电梯等设施设备 |
持续推进 |
区文化旅游局 |
||
28 |
持续推进绿色商场、绿色餐厅等,开展校园绿色低碳宣传教育 |
持续推进 |
区现代服务业办、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 |
||
六 |
加速推动交通领域节能降碳 |
29 |
结合15号线南延伸工程,优化区内公交线网,促进轨交与公交两网融合,持续开展新城区域内慢行交通出行品质项目和提升工程,积极创建慢行精品区域 |
年内完成 |
区交通委 |
30 |
改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步道条件,年内推进实施5个拥堵点改善项目 |
年内完成 |
区交通委 |
||
31 |
持续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推进城市公共领域清洁能源或新能源转型。 |
全年推进 |
区交通委 |
||
32 |
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国四柴油货车道路限行,推进货车能源清洁化工作,鼓励营运货车更新为国六排放货车或新能源货车 |
全年推进 |
区交通委 |
||
33 |
督促港口及船只规范使用岸电设施,强化企业对靠港停泊船舶岸电使用的宣传督促,加大交通枢纽站场可再生能源利用 |
全年推进 |
区交通委 |
||
七 |
不断提升资源循环和综合利用能力 |
34 |
优化实施“两新”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支持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等购新,优化工作流程 |
全年推进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现代服务业办等 |
35 |
按需支持辖区内资源循环利用行业用地 |
全年推进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规划资源局 |
||
36 |
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大力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减量、废弃塑料回收利用和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做好在商务部一次性塑料制品报送工作。 |
全年推进 |
区发展改革委、区现代服务业办、区水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等 |
||
37 |
深入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做好粮食生产、存储、运输、加工、消费等环节损失损耗调查工作,加大节粮减损宣传力度,发布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情况年度报告 |
全年推进 |
区发展改革委、区现代服务业办、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等 |
||
38 |
推动快递包装绿色转型,落实《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 |
全年推进 |
区邮政管理局 |
||
39 |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改造提升,优化分类投放环境,推进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改造升级 |
全年推进 |
区绿化市容局 |
||
40 |
扎实推进年度“无废城市”建设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利用化、无害化”,深化“无废”理念,强化协同治理 |
年内完成 |
区生态环境局 |
||
41 |
推进建筑废弃混凝土资源化利用,积极拓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材产品应用场景 |
全年推进 |
区建管委 |
||
42 |
持续推动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制度并加强监管 |
全年推进 |
区税务局 |
||
八 |
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 |
43 |
全年新增各类公园6座,新建各类绿地50公顷、绿道10公里、立体绿化1万平方米 |
年内完成 |
区绿化市容局 |
44 |
开工建设新城绿环北段 |
年内完成 |
区绿化市容局 |
||
45 |
持续推进造林工作,提升森林碳汇 |
全年推进 |
区绿化市容局 |
||
46 |
持续巩固互花米草治理成效 |
全年推进 |
区绿化市容局 |
||
47 |
推进杭州湾-奉贤段美丽海湾建设,配合做好2025年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和奉贤滨海海洋生态修复项目验收管理,加强海域综合治理 |
全年推进 |
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海洋局) |
||
48 |
持续推进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全年推进 |
区绿化市容局 |
||
九 |
大力实施绿色低碳场景应用 |
49 |
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创建 |
全年推进 |
区发展改革委、杭州湾公司 |
50 |
贯彻落实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方案,推动15个绿色低碳转型重点应用场景布局落地 |
全年推进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建管委(交通委)等 |
||
51 |
推进海湾镇全域绿色低碳发展,打造绿色发展实践区 |
全年推进 |
海湾镇、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 |
||
十 |
积极倡导绿色低碳全民参与 |
52 |
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 |
与全市安排同步 |
区经委等 |
53 |
组织好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 |
与全市安排同步 |
区发展改革委等 |
||
54 |
组织好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 |
与全市安排同步 |
区生态环境局 |
||
55 |
持续开展绿色低碳出行月活动 |
全年推进 |
区交通委 |
||
56 |
组织动员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第四届上海国际碳中和技术、产品和成果博览会 |
年内完成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机管局 |
||
57 |
对党政领导干部、职能部门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分阶段分层次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教育培训 |
全年推进 |
区发展改革委 |
||
十一 |
持续强化污染物减排工作 |
58 |
完成市下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总磷减排目标 |
年内完成 |
区生态环境局 |
59 |
持续落实低效VOCs管理要求 |
全年推进 |
区生态环境局 |
||
60 |
严格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贯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要求 |
全年推进 |
区生态环境局 |
||
61 |
实施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新增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
全年推进 |
区生态环境局 |
||
62 |
开展建设项目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新增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 |
全年推进 |
区生态环境局 |
||
63 |
持续推进国四柴油车淘汰,配合落实国四柴油货车限行政策 |
持续推进 |
区交通委 |
||
64 |
续推进剩余燃油锅炉炉窑的清洁化改造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局 |
||
65 |
推进固体废物非法倾倒排查和近零填埋相关工作 |
持续推进 |
区生态环境局、区绿化市容局 |
||
十二 |
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 |
66 |
加大节能减排财政资金统筹力度,研究制定新一轮区产业绿色发展专项扶持实施办法 |
全年推进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财政局等 |
十三 |
深化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执法 |
67 |
实施重点用能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体系、设置能源管理岗位、能耗在线监测专项监察,强化节能管理基础能力 |
年内完成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 |
68 |
组织开展节能监察,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执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限额开展监督检查,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上报等工作 |
全年推进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 |
||
69 |
扩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数据采集范围 |
全年推进 |
区市场监管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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