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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草案】奉贤区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 (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
奉贤区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
(2026—2028年)(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和《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管理提质增效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持续优化全程分类体系和收运作业扰民治理,按照市级部署,完成各年度投放点提升改造、新增可回收物智能回收箱、收运车辆及装备技术改良、智慧清运路线建设、废物箱场景化布局等任务。到2028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8%,湿垃圾分出占比达到35%以上,居民湿垃圾分出纯净度达到95%,低价值可回收物占可回收物总量25%以上。全区源头减量成效进一步提高,全民低碳生活素养巩固提升,生活垃圾收运处体系更加完善,垃圾分类和资源利用保持在全市较高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共建共治,巩固分类习惯
1.加强垃圾分类基层治理。深化党建引领,巩固优化居村党组织领导、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管理责任、相关组织和群体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党建引领物业治理攻坚的重要内容,指导居(村)委员会协助做好垃圾分类组织、宣传等工作,组织楼组长、党员志愿者等共同入户走访。推动将分类投放“一小区一方案”纳入小区管理规约。健全完善物业服务行政检查制度,压实物业服务企业等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绿化市容局、区房屋管理局,各属地政府)
2.强化宣传教育动员引导。制定年度垃圾分类宣传行动方案,在新闻媒体、交通工具、A级旅游景区、公园绿地、楼宇电梯、社区等宣传阵地加强宣传,让垃圾分类理念随处可见、深入人心。在居住办理、来奉旅游、房屋租赁等环节,强化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加强垃圾分类意识培育,放大溢出效应。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强化垃圾分类“第一堂课”。鼓励以体育、文化、艺术等多元活动为载体,探索“分类+”的创新宣传模式。通过特定场景的高关注度与参与度,将垃圾分类从“被动说教”转化为“主动体验”,打破传统分类的沉闷形象。持续扩大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开放力度和影响力,定期组织科普“七进”和“垃圾去哪儿了”等活动,让分类成果“真实可见”,提高市民对垃圾分类的参与感和认同感。(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人口办)、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文化旅游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屋管理局、区机管局,各属地政府)
3.充分发挥志愿服务体系作用。加强社会动员,吸纳党员、青年、居民及新就业群体,确保各街镇有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按分级管理原则,依托“上海志愿者网”规范化管理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各级队伍,健全志愿者支持保障体系。各街镇做好辖区内资源统筹管理,组织落实志愿服务,定期开展定点值守、桶前指导、入户宣传等工作。深化奉贤区大学生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品牌,梳理、培育其它特色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先进激励和优秀典型宣传。(责任单位:区委社会工作部、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4.探索分类激励约束机制。各街镇结合属地实际,建立可感可及的社会市民垃圾分类激励机制,探索和物质奖励、荣誉表彰、社区建设等直接挂钩,切实提高干湿垃圾分出实效与分类纯净度。试点推行公益投放行为激励和惠民回收服务碳普惠激励机制,依托“沪尚回收”平台建立个人场景下的环境效益账户,激励居民自主交投可回收物,持续参与绿色低碳行为。同时,针对容易产生破窗效应的突出违法行为,实施严肃严格执法,推动群众“自觉分类”。(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属地政府)
(二)优化全程分类体系,加强分类投放
5.改善分类投放环境。坚持实用导向,持续推动老旧投放点“友好化”提升改造,实现环境整洁、地面平整、投放便利,容器、标识、宣传、公示、配套“五规范”。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和居民投放需求,在确保智能设备正常使用的基础上,投放高峰期可按需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在高峰期结束后将分类容器放入垃圾房,确保周边环境整洁卫生。对已建的高标准小区、惠民回收服务点开展“回头看”检查,切实保障便民设施建管成效,健全生活垃圾投放设施维护管养保障机制。根据区域特点和人流量,优化公共场所废物箱布局,逐步推进重点公共场所精细化分类。(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房屋管理局,各属地政府)
6.深化收运作业规范治理。结合居住区空间条件和设施布局,积极推动“内投外运”“直运到站”“以桶换桶”等作业方式,持续开展收运人员作业规范培训,减少收运作业扰民现象。推进收运车辆及装备技术改良、生活垃圾智慧收运线路建设与应用,依据车辆和线路具体情况选择合适功能,提升收运调度精细化水平,减少异味和“垃圾桶游街”等问题对居民影响。推动非环卫权属小压站提标改造,提升运营主体责任意识。(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房屋管理局,各属地政府)
7.深度推进资源利用。完成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飞灰资源化利用技改项目,实现生活垃圾二次固废近零填埋。保障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稳定运行,确保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长效稳定。逐步完善湿垃圾品质监控系统,强化湿垃圾品质问题发现、溯源、整改闭环管理,助力源头分类实效智能评估。(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三)重管理强规范,提升分类实效
8.优化投放管理模式。推进以分类实效为导向的弹性投放制度,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分类实效较好的小区,可以设置误时投放点;分类实效差的小区严格执行定时定点制度,做好定点值守。结合农村居住分散、村民生活习惯和外来人口管理等实际情况,优化投放模式,强化农村上门收集人员对村民分类行为的监督和指导,严禁在路面倾倒容器进行二次分拣。(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绿化市容局、区房屋管理局,各属地政府)
9.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指导服务,对全区点位进行全覆盖检查评估,建立分类实效“亮灯”预警机制。根据评估情况,区绿化市容局每月编制一街镇一报告,指出各属地的薄弱点位,给予指导意见,街镇管理部门要重点关注、剖析原因、整治提升,以评促改。针对市级评估中的问题严重点位,区绿化市容局组织联络员队伍会同主管部门指导街镇管理部门给予针对性帮扶,限期完成整改形成闭环,滚动推进分类实效底部抬升。(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各主管部门,各属地政府)
10.深化科技赋能管理。依托市级生活垃圾综合管理平台,探索“设施布局、物流调配、数据分析、实时监管、辅助决策”一张图。推动区级生活垃圾智慧清运监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健全属地“一网统管”平台,用好垃圾房智能监控等信息化设备,强化问题闭环处置,深化生活垃圾智能分类场景建设和应用。(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数据局,各属地政府)
11.强化管执联动。加强生活垃圾普法宣传,强化日常检查。定期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机管局等部门,针对住宅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和专题培训,定期对典型违法案例进行社会曝光。(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屋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机管局,各属地政府)
(四)完善回收服务,提高资源利用
12.夯实低价值可回收物托底回收基础。在全区具备条件的居(村)、公共场所等点位,规范化配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因地制宜增加可回收物智能回收箱,扩大收集空间,增加交投便利性。完善惠民回收、智能回收、流动回收等多种服务模式的综合回收体系,实现全区居(村)“公益交投”与“惠民回收”全覆盖,各居(村)、单位明确回收服务模式并公示。主体企业主动加强与居住区的对接,鼓励主体企业创新与保洁员合作模式,建立健全低价值可回收物收运机制,确保应收尽收、及时清运和规范处置。优化集散场、中转站功能设置。逐步将临时性场地上的集散场、中转站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保障,鼓励功能复合设置。(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屋管理局,各属地政府)
13.健全闭环监管体系。以市级可回收物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进一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衔接融合,实现信息流和数据流交互共享。逐步打通可回收物从源头交投交售到末端规范化处置的全过程数据链条,基本实现各点站场计量数据精准、实时上传至市级平台,确保可回收物收运处全程可溯、可控、可管。加强回收企业和回收场站规范化管理,引导主体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与专业化服务水平,提升主体企业集聚度。(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区现代服务业办(区商务委),各属地政府)
14.完善大件垃圾清运处置体系。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市场参与、政府托底”的大件垃圾清运、处置体系。结合居住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规范设置大件垃圾投放(堆放)场所,实行“定点+预约”相结合的清运模式,落实产生者短驳义务,加强清运、处置单位的管理。鼓励可回收物回收主体企业协助消纳大件垃圾资源化利用破拆物。(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屋管理局,各属地政府)
15.加强垃圾源头减量。持续贯彻限塑政策,落实指定场所、活动禁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要求。持续开展光盘行动,拓展绿色餐厅和光盘行动承诺店。持续落实旅游住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餐饮不主动提供限制使用的一次性餐具措施,强化机关无纸化办公。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强化对商品过度包装的日常监管。将符合条件的再生材料和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范围。(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管局、区现代服务业办(区商务委)、奉贤邮政管理局,各属地政府)
(五)强化保障支撑,确保落地见效
16.强化组织统筹协调。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管行业管垃圾分类”职责,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定期会商、情况通报、协同推进,提升工作效能。各属地政府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抓好本区域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日常推进措施,夯实基础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区绿化市容局、相关委办局,各属地政府)
17.加强政策资金保障。充分发挥各级奖补政策激励引导作用,加大对设施建设、实效提升和资源利用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完善区级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加强财政政策成本预算绩效评价和分析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充分调动各级推进全程分类工作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18.优化考核评估体系。坚持实效导向、以评促改,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指导服务。强化过程管控、线上反馈、体检赋能,实现“体检治疗”闭环管理,并将评估结果纳入街镇考核。(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附件: 奉贤区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奉贤区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
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责任单位 |
1 |
加强垃圾分类基层治理 |
深化党建引领,巩固优化居村党组织领导、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管理责任、相关组织和群体共同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 |
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绿化市容局、区房屋管理局、各属地政府 |
2 |
把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党建引领物业治理攻坚的重要内容,指导居(村)委员会协助做好垃圾分类组织、宣传等工作,组织楼组长、党员志愿者等共同入户走访。 |
区委组织部、区委社会工作部、区绿化市容局、区房屋管理局、各属地政府 |
|
3 |
推动将分类投放“一小区一方案”纳入小区管理规约。 |
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
|
4 |
健全完善物业服务行政检查制度,压实物业服务企业等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 |
区房屋管理局、各属地政府 |
|
5 |
强化宣传教育动员引导 |
制定年度垃圾分类宣传行动方案,在新闻媒体、交通工具、A级旅游景区、公园绿地、楼宇电梯、社区等宣传阵地加强宣传,让垃圾分类理念随处可见、深入人心。 |
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建设管理委(区交通委)、区文化旅游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屋管理局、区机管局、各属地政府 |
6 |
在居住办理、来奉旅游、房屋租赁等环节,强化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加强垃圾分类意识培育,放大溢出效应。 |
区公安分局(人口办)、区文化旅游局、区房屋管理局、各属地政府 |
|
7 |
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强化垃圾分类“第一堂课”。 |
区教育局 |
|
8 |
鼓励以体育、文化、艺术等多元活动为载体,探索“分类+”的创新宣传模式。通过特定场景的高关注度与参与度,将垃圾分类从“被动说教”转化为“主动体验”,打破传统分类的沉闷形象。 |
区文化旅游局、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
|
9 |
持续扩大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开放力度和影响力,定期组织科普“七进”和“垃圾去哪儿了”等活动,让分类成果“真实可见”,提高市民对垃圾分类的参与感和认同感。 |
区教育局、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
|
10 |
充分发挥志愿服务体系作用 |
加强社会动员,吸纳党员、青年、居民及新就业群体,确保各街镇有稳定的志愿者队伍。 |
区委社会工作部、各属地政府 |
11 |
按分级管理原则,依托“上海志愿者网”规范化管理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各级队伍,健全志愿者支持保障体系。 |
区委社会工作部、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
|
12 |
各街镇做好辖区内资源统筹管理,组织落实志愿服务,定期开展定点值守、桶前指导、入户宣传等工作。 |
各属地政府 |
|
13 |
深化奉贤区大学生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品牌,梳理、培育其它特色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先进激励和优秀典型宣传。 |
区委社会工作部、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
|
14 |
探索分类激励约束机制 |
各街镇结合属地实际,建立可感可及的社会市民垃圾分类激励机制,探索和物质奖励、荣誉表彰、社区建设等直接挂钩,切实提高干湿垃圾分出实效与分类纯净度。 |
各属地政府 |
15 |
试点推行公益投放行为激励和惠民回收服务碳普惠激励机制,依托“沪尚回收”平台建立个人场景下的环境效益账户,激励居民自主交投可回收物,持续参与绿色低碳行为。 |
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
|
16 |
同时,针对容易产生破窗效应的突出违法行为,实施严肃严格执法,推动群众“自觉分类”。 |
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属地政府 |
|
17 |
改善分类投放环境 |
坚持实用导向,持续推动老旧投放点“友好化”提升改造,实现环境整洁、地面平整、投放便利,容器、标识、宣传、公示、配套“五规范”。 |
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
18 |
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和居民投放需求,在确保智能设备正常使用的基础上,投放高峰期可按需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在高峰期结束后将分类容器放入垃圾房,确保周边环境整洁卫生。 |
区绿化市容局、区房屋管理局、各属地政府 |
|
19 |
对已建的高标准小区、惠民回收服务点开展“回头看”检查,切实保障便民设施建管成效,健全生活垃圾投放设施维护管养保障机制。 |
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
|
20 |
根据区域特点和人流量,优化公共场所废物箱布局,逐步推进重点公共场所精细化分类。 |
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
|
21 |
深化收运作业规范治理 |
结合居住区空间条件和设施布局,积极推动“内投外运”“直运到站”“以桶换桶”等作业方式,持续开展收运人员作业规范培训,减少收运作业扰民现象。 |
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
22 |
推进收运车辆及装备技术改良、生活垃圾智慧收运线路建设与应用,依据车辆和线路具体情况选择合适功能,提升收运调度精细化水平,减少异味和“垃圾桶游街”等问题对居民影响。 |
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
|
23 |
推动非环卫权属小压站提标改造,提升运营主体责任意识。 |
区绿化市容局、区房屋管理局、各属地政府 |
|
24 |
深度推进资源利用 |
完成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飞灰资源化利用技改项目,实现生活垃圾二次固废近零填埋。保障生物能源再利用中心稳定运行,确保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长效稳定。 |
区绿化市容局 |
25 |
逐步完善湿垃圾品质监控系统,强化湿垃圾品质问题发现、溯源、整改闭环管理,助力源头分类实效智能评估。 |
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
|
26 |
优化投放管理模式 |
推进以分类实效为导向的弹性投放制度,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分类实效较好的小区,可以设置误时投放点;分类实效差的小区严格执行定时定点制度,做好定点值守。 |
区绿化市容局、区房屋管理局、各属地政府 |
27 |
结合农村居住分散、村民生活习惯和外来人口管理等实际情况,优化投放模式,强化农村上门收集人员对村民分类行为的监督和指导,严禁在路面倾倒容器进行二次分拣。 |
区农业农村委、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
|
28 |
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指导服务,对全区点位进行全覆盖检查评估,建立分类实效“亮灯”预警机制。 |
区绿化市容局、各主管部门、各属地政府 |
29 |
根据评估情况,区绿化市容局每月编制一街镇一报告,指出各属地的薄弱点位,给予指导意见,街镇管理部门要重点关注、剖析原因、整治提升,以评促改。 |
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
|
30 |
针对市级评估中的问题严重点位,区绿化市容局组织联络员队伍会同主管部门指导街镇管理部门给予针对性帮扶,限期完成整改形成闭环,滚动推进分类实效底部抬升。 |
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
|
31 |
深化科技赋能管理 |
依托市级生活垃圾综合管理平台,探索“设施布局、物流调配、数据分析、实时监管、辅助决策”一张图。 |
区绿化市容局、区数据局 |
32 |
推动区级生活垃圾智慧清运监管平台建设,依托统一管理、智慧清运,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 |
区绿化市容局、区数据局 |
|
33 |
健全属地“一网统管”平台,用好垃圾房智能监控等信息化设备,强化问题闭环处置,深化生活垃圾智能分类场景建设和应用。 |
各属地政府 |
|
34 |
强化管执联动 |
加强生活垃圾普法宣传,强化日常检查。定期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机管局等部门,针对住宅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沿街商铺等重点场所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和专题培训,定期对典型违法案例进行社会曝光。 |
区市场监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房屋管理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机管局、各属地政府 |
35 |
夯实可回收物托底回收基础 |
在全区具备条件的居(村)、公共场所等点位,规范化配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因地制宜增加可回收物智能回收箱,扩大收集空间,增加交投便利性。 |
区绿化市容局、区房屋管理局、各属地政府 |
36 |
完善惠民回收、智能回收、流动回收等多种服务模式的综合回收体系,实现全区居(村)“公益交投”与“惠民回收”全覆盖,各居(村)、单位明确回收服务模式并公示。 |
区绿化市容局、区房屋管理局、各属地政府 |
|
37 |
指导主体企业主动加强与居住区和环卫作业企业的对接,建立健全低价值可回收物收运机制,确保应收尽收、及时清运和规范处置。 |
各属地政府 |
|
38 |
优化集散场、中转站功能设置。逐步将临时性场地上的集散场、中转站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保障,鼓励功能复合设置。 |
区发展改革委、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
|
39 |
健全闭环监管体系 |
以市级可回收物公共服务平台为载体,进一步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衔接融合,实现信息流和数据流交互共享。 |
区绿化市容局、区现代服务业办(区商务委)、各属地政府 |
40 |
逐步打通可回收物从源头交投交售到末端规范化处置的全过程数据链条,基本实现各点站场计量数据精准、实时上传至市级平台,确保可回收物收运处全程可溯、可控、可管。 |
区绿化市容局、区现代服务业办(区商务委)、各属地政府 |
|
41 |
加强回收企业和回收场站规范化管理,引导主体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与专业化服务水平,提升主体企业集聚度。 |
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
|
42 |
完善大件垃圾清运处置体系 |
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市场参与、政府托底”的大件垃圾清运、处置体系。 |
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
43 |
结合居住区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建设,规范设置大件垃圾投放(堆放)场所,实行“定点+预约”相结合的清运模式,落实产生者短驳义务,加强清运、处置单位的管理。 |
区绿化市容局、区房屋管理局、各属地政府 |
|
44 |
鼓励可回收物回收主体企业协助消纳大件垃圾资源化利用破拆物。 |
各属地政府 |
|
45 |
加强垃圾源头减量 |
持续贯彻限塑政策,落实指定场所、活动禁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要求。 |
区发展改革委、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现代服务业办(区商务委)、奉贤邮政管理局 |
46 |
持续开展光盘行动。 |
区机管局、区现代服务业办(区商务委) |
|
47 |
持续落实旅游住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日用品、餐饮不主动提供限制使用的一次性餐具措施,强化机关无纸化办公。 |
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管局、各属地政府 |
|
48 |
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强化对商品过度包装的日常监管。 |
区市场监管局、奉贤邮政管理局 |
|
49 |
将符合条件的再生材料和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范围。 |
区财政局、区机管局 |
|
50 |
强化组织统筹协调 |
切实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管行业管垃圾分类”职责,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定期会商、情况通报、协同推进,提升工作效能。 |
区绿化市容局、相关委办局 |
51 |
各属地政府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抓好本区域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日常推进措施,夯实基础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
各属地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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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加强政策资金保障 |
充分发挥各级奖补政策激励引导作用,加大对设施建设、实效提升和资源利用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
53 |
完善区级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政策。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
|
54 |
加强财政政策成本预算绩效评价和分析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充分调动各级推进全程分类工作的积极性。 |
区财政局、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
|
55 |
优化考核评估体系 |
坚持实效导向、以评促改,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指导服务。 |
区绿化市容局 |
56 |
强化过程管控、线上反馈、体检赋能,实现“体检治疗”闭环管理,并将评估结果纳入街镇考核。 |
区委组织部、区绿化市容局,各属地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