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6〕第19号

发布时间:2026-07-03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6〕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060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37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奉贤新城博丰路初中(暂定名)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初级中学用地

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金海街道,东至城市绿地,南至高丰路,西至25-04地块,北至博丰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金海街道丁家村3组14837.2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837.2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金海街道丁家村4组3656.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656.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金海街道丁家村7组2922.3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22.3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1415.7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415.7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7025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吴思宇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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