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6〕第20号
发布时间:2026-07-0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6〕第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5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34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土地储备(奉贤区青村镇青村港北侧、品星路东侧青港园区04-10、04-12部分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上海华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至青村港,西至品星路,北至04-09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村镇钟家村7组2439.1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19.18平方米、建设用地1619.9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439.1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19.18平方米、建设用地1619.9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6741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丁慧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