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6〕第20号

发布时间:2026-07-03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6〕第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05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34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土地储备(奉贤区青村镇青村港北侧、品星路东侧青港园区04-10、04-12部分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上海华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至青村港,西至品星路,北至04-09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村镇钟家村7组2439.1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19.18平方米、建设用地1619.9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439.1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19.18平方米、建设用地1619.9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6741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丁慧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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