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6〕第24号
发布时间:2026-07-22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7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44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金海街道、奉浦街道,东至金海公路,南至规划红线,西至S4公路东河,北至规划红线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奉浦街道陈湾村4组474.2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74.2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金海街道陈家村8组5187.3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187.3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金海街道陈谊村10组16976.2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432.6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543.62平方米。
4、金海街道陈谊村8组1751.3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51.3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金海街道陈谊村9组12632.7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214.51平方米、建设用地418.2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金海街道屠家村12组4961.1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961.1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7、金海街道屠家村1组4364.9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229.3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5.62平方米。
8、金海街道屠家村8组9699.7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699.7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6047.8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3950.36平方米、建设用地418.21平方米、未利用地1679.24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