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6〕第27号

发布时间:2026-08-05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6〕第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07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49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沪杭公路改线(航南公路-东方美谷大道)道路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地块,南至航南公路,西至地块,北至东方美谷大道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南桥镇华严村更楼10组17826.8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826.8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南桥镇华严村更楼1组25009.1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5009.1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南桥镇华严村更楼8组15835.7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835.7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南桥镇华严村更楼9组19554.8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554.8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南桥镇灵芝村6组78.0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8.0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8304.7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8304.7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6741     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沈玉英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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