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6〕第28号

发布时间:2026-08-12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6〕第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07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48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南桥镇运河中路(规划二路-肖南路)等三条城中村配套道路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肖南路,南至规划10B-02地块,西至规划10C-04地块,北至规划18-06、18-07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南桥镇张翁庙村人民8组4460.7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595.6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865.14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460.7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595.6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865.14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6741   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沈玉英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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