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6〕第37号

发布时间:2026-10-14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奉)征地告〔2026〕第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9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59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港文路与平庄东路交叉口西北侧绿地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公共绿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奉贤区四团镇,东至规划港文路,南至规划平庄东路,西至规划港鼎路以东约82米13-03公共绿地,北至规划平海路以南约103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杨家宅村良民12组144.2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4.2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杨家宅村良民2组3.6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6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杨家宅村良民3组329.7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8.12平方米、建设用地86.81平方米、未利用地64.81平方米。

4、杨家宅村良民4组1250.3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78.75平方米、建设用地151.60平方米、未利用地19.97平方米。

5、渔洋村渔洋9组10.5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21平方米、建设用地10.3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738.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04.97平方米、建设用地248.75平方米、未利用地84.78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奉贤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7186741监督电话:57182835 

联系人:路倩媛 联系地址:南桥房地大厦1403室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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