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发布时间:2026-07-28

一、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本机关行政执法主体名称为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人民政府。下设有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亦称上海市奉贤区海湾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作为具体执行机构,以本机关名义依法开展相关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执法岗位设置及执法人员情况

截至2025年底,海湾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共计 15人,全部参与行政执法。

三、行政执法力量投入情况

2025年度,本机关持续加大基层执法力量投入,全面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全年累计投入执法人员1800 人次,执法车辆 600余车次,确保了对镇域内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执法巡查全覆盖。

  四、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2025年度,本机关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本市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24]34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开展涉企行政检查相关工作。

全年共开展各类涉企行政检查 100余次,检查结果均按要求录入相关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示,无计划外检查。本机关对同一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年度频次上限为2/年。(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来信来访等线索需要实施行政检查,或者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不受此频次限制)

  五、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办理情况

2025年度,本机关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全年共作出行政处罚案件161件,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强制案件1件。

  六、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和分类办理情况

  2025年度,本机关共接收投诉80件,接收举报9件,均按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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