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根龙、陆大徵: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变更“上海奉贤浦信进修学校”举办者的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同意“上海奉贤浦信进修学校”举办者由“俞根龙、陆大徵”变更为“陈剑”。
特此批复。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