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上海飞白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9-17顾轶、王晓冬、徐耘春:
你(单位)提出申请设立“上海飞白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设立“上海飞白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主管部门:奉贤区文化和旅游局。
办学内容:文化艺术类培训(儿童画、漫画、中国画、书法、篆刻、素描、水粉画、速写、油画、少儿语言艺术表演)。
办学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奉公路1号中房育秀公寓3楼西侧。
请你(单位)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及时办理法人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