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市奉贤志诚国学教育进修学校”终止办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10-09

李永金、齐春锋、陈俊里、奚仁云、周宪敏: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终止办学的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单位)终止办学的申请。

    请你(单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办理相关的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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