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20环罚〔2026〕9号
发布时间:2026-06-29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 案件名称 |
上海耀北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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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沪0120环罚〔202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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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 基本情况 |
个人(个体工商户)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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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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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或其他组织 |
名称 |
上海耀北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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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23987628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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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莆玉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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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事由 |
贮存工业固体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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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十项、第二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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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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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
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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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 |
2026年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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