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20环罚〔2026〕13号

发布时间:2026-07-08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上海卓庭实业有限公司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填报排污信息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0120环罚〔202613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上海卓庭实业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MA1HP3NW7C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潘理渊 

处罚事由

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填报排污信息案。该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伍仟捌佰贰拾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

20267月7日

 

相关推荐

热门政策推荐

服务推荐

不喜欢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