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0120环罚〔2026〕37号

发布时间:2026-10-23

行政处罚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上海联豪食品有限公司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未保持正常使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0120环罚〔2026〕37号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上海联豪食品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20550018969R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郭乐薇

处罚事由

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未保持正常使用。

违反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机关名称

上海市奉贤区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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