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注销部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1

    为健全奉贤区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全周期管理体系,规范和完善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及时退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现依法对已完成市场主体注销登记的38家奉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实施公告注销程序(注销名单详见《附件:38家拟注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名单》),现面向社会公告。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意见(联系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环城东路399号丽洲大厦1510室,上海市奉贤区文化和旅游局政务服务科,联系电话:37575898)

    本公告公示期: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5日。

    特此公告。

    

   附件:38家拟注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名单

 

上海市奉贤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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