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1日,我局发布《关于拟注销部分奉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公告》,公示期为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6月5日。在公示期内,我局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异议。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以下38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市奉贤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6月6日
附件:38家注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