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应急管理局《罚款催缴通知书》送达公告(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于金胜建材经营部)
发布时间:2026-06-15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于金胜建材经营部:
上海市奉贤区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4月10日向你单位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奉)应急罚〔2026〕事故4号],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50万元整(大写:伍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要求你单位于 2026年 4 月 26 日前将罚款缴纳至本市建设银行。
因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处罚决定,我局于2026年6月2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催缴通知书》[(沪奉)应急催〔2026〕事故4号)],催告你单位履行以上决定。因直接送法、留置送达、邮寄送法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罚款催缴通知书》[(沪奉)应急催〔2026〕事故4号)]。本公告期限为三十日,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上海市奉贤区应急管理局签收上述文书,逾期不签收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