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劳人仲(2026)办字第786号

发布时间:2026-05-29

上海市奉贤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孟章云启(上海)家居有限公司: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马云蕾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本会已依法缺席处理,因你单位未按规定参加仲裁活动且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依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奉劳人仲(2026)办字第786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内容如下:

一、确认被申请人孟章云启(上海)家居有限公司与申请人马云蕾2025428日至20257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

二、被申请人孟章云启(上海)家居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马云蕾202571日至2025731日工资人民币6000元;

三、被申请人孟章云启(上海)家居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马云蕾202561日至2025731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12000元;

四、被申请人孟章云启(上海)家居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申请人马云蕾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人民币6000元。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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