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奉贤区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07关于开展2025年度奉贤区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奉贤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方案》的相关要求及各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的项目立项合同约定,2025年度奉贤区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实施期已于2026年6月届满。现就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采用书面材料审核形式,不设现场答辩环节。我局将依据各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确定验收结果。
二、验收依据
各项目承担单位与区知识产权局签订的《项目立项合同》及附件工作方案中约定的绩效目标和任务举措。
三、验收材料要求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对照合同及工作方案中约定的各项绩效目标,逐条认真梳理项目实施期内工作完成情况,并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验收工作总结报告(纸质版一份+电子版)。报告应包含:项目实施总体情况、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须对照合同指标逐项说明,做到一一对应)、财务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证书及受理通知书、PCT申请国际公布文本、专利导航报告、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及认定证明、专利质押融资登记证明、专利保险保单、专利许可转让合同及备案证明、数据产品知识产权登记证书、专利预审备案证明、培训活动记录、财务凭证等。佐证材料须与总结报告中的完成情况一一对应,并按照合同指标顺序分类整理,编制材料目录。
3.属地街镇(开发区、集团公司)初审意见表(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主动对接所属街镇、开发区或集团公司,按要求完成初审意见签章,与验收材料一并提交。初审意见表模板参见附件。
四、提交时间及方式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26年7月15日(星期三)下班前,将上述材料同步提交:
纸质材料(工作总结报告+佐证材料+属地意见表,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寄送至:上海市奉贤区解放东路58号301室
电子材料(工作总结报告+佐证材料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邮箱:fxsbppk@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单位名称+2025年度奉贤区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验收材料”)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确保总结内容全面、数据真实准确、佐证材料充分有效。
总结报告须与合同指标逐条对应,不得遗漏;佐证材料须分类清晰、目录完整,便于审核查阅。
未按时提交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影响验收评定及尾款拨付。
联系人:费元艺 联系电话:021-33611725
附件:街镇、开发区(集团公司)初审意见
上海市奉贤区知识产权局
2026年7月7日